2.球网和球柱 (一)球网设在中线中间垂直面的上方,标准长度为6.5米。球网颜色为深色,网眼尺寸为10厘米×10厘米。 (二)两根标志柱 标志柱长1.8米,直径1厘米,高出球网80厘米。球网上方部分每隔10厘米漆成红色或白色。标志柱固定在球网两侧标志带外缘,垂直于中线。 (三)两根标志带 标志带为宽5厘米、长1米的白色长条,系在球网两端,垂直于边线。标志柱和标志带是球网的一部分,作为球网两端的边界标志。长度超过6米的球网、球柱和标志柱视为障碍物。 (四)球网高:男子2.1米,女子1.9米,混合组2米; 成年男子(60m)、女子(55 岁以上)高度为 1.8m。网高从中线中点量起,两端网高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2cm。(五)网柱:网柱为两根可调节的光滑圆柱体,距地面 2.25m,固定在中线延长线外边线 0.5m 处。网柱不得有拉链,并必须排除一切危险和障碍物。三、气排球(一)球体:球体为圆形,由软塑料制成。(二)颜色:气排球应为黄色。(三)周长:球体的周长为 78cm 至 80cm。(四)重量:气排球的重量为 110g 至 125g。 第二章 球队和运动员: I. 球队 (i) 每队至少有五名运动员,至多十名运动员,一名教练和一名领队。
(二)场上队长应佩戴显眼的标志,更换场上队长时,应指派另一名队员担任场上队长。 (三)比赛过程中,如需更换场外教练,场上队长须向第一裁判员请求更换。 (四)参赛选手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决定是否参加本次赛事,比赛中若发生伤病及意外,由各参赛队或个人负责。 2.队员服装 (一)队员服装必须统一、整洁,比赛服上衣前后必须有数字,数字必须在1至10之间,前面的数字高度至少为10厘米,后面的数字高度至少为20米,数字的笔画宽度分别为1厘米和2厘米。 (二)场上队员必须穿运动鞋比赛,第一裁判员可以允许运动员不穿鞋比赛。 (三)场上选手佩戴眼镜或其他物品参赛,风险自负。 (四)场上选手禁止佩戴任何可能对自己或其他选手造成伤害的安全物品,或任何可能用来增添人为力量的物品。 三、教练员与选手 (一)教练员、选手应主动了解、遵守比赛规则和服从裁判员的判定,以良好的体育道德参加比赛。如果对裁判员的判定有任何疑问,只有在死球情况下,场上队长才允许向裁判员要求解释,教练员和其他选手无权要求裁判员解释。 (二)教练员、选手必须尊重裁判员和对方选手,不得以任何行为干扰裁判员的判断,不得以任何行为延误比赛。 (三)比赛开始前,教练员应将本队队员姓名、代号记录于记录表并签字确认,并在每场比赛开始前填写场上队员位置表并交给第二裁判员。
(四)如某队对裁判的解释有不满,必须立即向裁判作出声明。比赛结束时,场上队长可以将此意见作为抗议记录在记录表上并签字。 第三章 比赛 1.选场、换场、比赛中断 (一)每局比赛前及第三局(决胜局)前,第一裁判员将召集双方队长抽签选择场地、接发球或发球权。第一局比赛前有5分钟热身时间。 (二)第一局与第二局之间有2分钟休息时间,主要交换场地和记录场上队员的位置。第二局与第三局之间有5分钟休息时间,第一局比赛结束后,两队交换场地。决胜局,双方队长在第一裁判员的主持下再次抽签选择发球权、接发球或发球权。局间休息期间,队员必须离开球场,接受教练员的指导。 (三)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8分时,两队交换场地,不得引导或休息。交换场地后,场上原有位置不变。 (四)场上队员受伤,第一裁判员应立即吹哨停止比赛,重新开球,并责令该队换人。 2.队员场上位置 (一)每队必须始终保持五名队员在场上进行比赛。 (二)每场比赛开始前,教练员必须及时将首发阵容登记在位置表上,签字后交给第二裁判员或记录员。位置表一经交接,除正常换人外,不得更改阵容。如要确保未登记队员在场,必须申请正常换人。 (三)双方队员在场上的位置均为前排三人,后排两人。前排左侧为1号,右侧为2号。
后排左侧为5号位置,右侧为1号位置。每次发球、击球瞬间,场上队员必须按照位置上所列的顺序站立。除发球者外,双方队员必须按照场区内轮换顺序站立,否则将被判站位颠倒。发球后,场上队员可以在场区内任意位置,不受上述限制。(四)每次发球、击球瞬间,场上队员的位置以脚接触地面的部分为准。前后排队员的站位为:前排队员每人比后排队员双脚离中线至少近一只脚。同排队员的站位为:队员左(右)侧每人比同排中(左)侧队员离左(右)边线至少近一只脚。 (五)每场比赛开始前,场上队员的位置可以重新安排。 3.暂停 (a)比赛过程中,教练员或场上队长只能在死球时向裁判员请求暂停,裁判员会吹哨准许暂停。每场比赛每队可以请求两次暂停,每次30秒。暂停结束后,裁判员应吹哨示意比赛立即继续。 (b)某队第三次请求暂停,应予以拒绝并给予警告。如该队在同一场比赛中再次请求暂停,裁判员应判该队失败。 (c)暂停期间,队员必须离开球场,接受教练员的指导。 4.换人 (a)每队每场比赛允许换人五次(一上一下为一人),可以同时替换一人或多人。换人期间不允许进行指导。
(ii) 每局首发阵容中的球员可以在同一局内退出比赛并返回比赛一次,并且只能回到原阵容位置。 (iii) 每名替补球员每局只能上场一次,替换首发球员,替补球员只能由其替换的球员替换。 (iv) 裁判允许换人时,场上球员应做好准备,并在换人区进行换人。如果球员没有做好准备,该队将被罚暂停。除非场上队长要求换人,否则不会受到处罚。 (v) 突然发生伤病时,比赛应立即停止,立即换人,重新比赛。如果参赛队无法进行合法换人或特殊换人,受伤球员可休息三分钟。如果比赛在休息后无法进行,第一裁判将判定该队因阵容不完整而输掉比赛,并保留比分。 (六)特殊换人:一支球队完成正常换人后,场上一名队员受伤,由于允许换下之前没有上场的队员,所以如果所有队员之前都上场,可以换下任何之前上场的替补队员(但受伤队员不能再回到比赛中)。如仍无人替换,则判该队负,保留该队的成绩和场次。 (七)因外因导致比赛中断 1.如果一次或多次中断累计时间不超过4小时,比赛仍在原地点进行,应保留中断比赛的成绩,原场上队员、原位置,保留已完成比赛的成绩。 2.如果比赛改至其他场地进行,应取消中断的比赛,但应保留比赛开始时的阵容和位置。
3、累计中断时间超过4小时,则整场比赛重新开始。五、比赛结果计算 (一)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球计分。 (二)非决胜局中先得21分者胜一局,决胜局中先得15分者胜一局。 (三)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到场的球队,迟到15分钟视为弃权,对方球队以每局21:0、每局2:0的比分视为获胜。 (四)获胜得2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的球队排名靠前。若积分相等,则按以下公式确定:X(总积分)/Y(总失分)=Z,Z值大者排名靠前。 若数值相等,则按照:A(获胜总场次)/B(失败总场次)=C计算,C值较高者排名靠前。若C值再次相等,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第四章 动作与犯规 1.发球 (a)发球员只能用一只手或一只手臂在发球区内击球进入比赛过程,这叫发球。 (b)发球时,发球员必须在球明显离手后,球落地前,用一只手或手臂任何部位击球,并使球从球网上沿的两根标志杆直接越过球网或者在球触网后越过球网。 (c)发球时,球只能被抛起或从手中移开一次,但允许将球弹起或在手中移动。 (d)发球员必须在端线后的发球区内发球。 发球员可以在发球区内自由移动或跳跃,但发球时不得踩踏球场(包括端线外和发球区内的地面),跳发球后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落入比赛区内。
(五)第一轮及最后一轮,抽签后,有发球权的队的1号球员先发球,第二轮由对方队的1号球员发球。 (六)发球夺分或接发球取得发球权时,本队球员须按顺时针方向轮换一个位置,由1号球员发球。如球员不按发球顺序轮换球,视为轮换失误,应立即受罚及纠正,由对方球队发球。 (七)发球球员须在第一裁判吹哨后8秒内发球。如球被抛起或从手中移开,发球球员未击球,而球触及发球球员并掉落地面,应判发球犯规。 (八)发球队员单独或者集体挥动手臂、跳跃、左右移动或密集站立,阻碍对方对发球队员的观察和球的飞行路线的观察,构成掩护发球犯规。 2.击球 (一)比赛时,参赛队伍必须在本方场区和空间内(拦网除外),但允许队员跳出无障碍区击球。 (二)每队最多击球三次(拦网除外),并将球击过网落入对方场区,一名队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 (三)队员可以用身体任何部位触球,在接第一击球时,允许身体不同部位在同一个击球动作中连续触球。 (四)任何接球、缓冲球后再将球送出或者向来球方向抛出的击球动作,均应判为持球犯规。 (五)当一队有两名或三名球员同时击球时,只算一次击球(拦网除外),触球的球员不能再次击球。
(六) 双方球员同时将球击过网后,球落入一方场地,该队仍可击球三次;如球落出界外,则判定对方球队击球出界。如双方球员均将球抱住,球落入哪一方场地,该队仍可击球三次。 (七) 某队连续击球四次(不包括拦网),判为四次击球犯规。 (八) 抱球:接球或抛球,判为抱球。 (九) 连续击球:球员连续触球一次以上,判为连续击球。 三、球飞向对方场地 (一) 球必须通过球网上方两根标志杆之间的空间及其假想延长线,落至球网上方,再飞至天花板。 (二) 球触网并穿过球网区域,进入对方场地,为有效。 如果一名球员将球击入网内,另一名球员可以在球落地前再次击球(但必须在三次击球范围内)。如果球破网或导致网掉落,则重新比赛。(三)如果球触及标志杆、球网、网绳、网线、网柱或球场外的任何物体,则视为障碍犯规。(四)如果球从网区外全部或部分进入对方的无障碍区,该队场上球员可以击回球,但球员不得进入对方的场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从同一侧的网外击回球,对方球员不得阻碍。(五)界内和界外以球落地的地方为准:任何球